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能获得什么赔偿?


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情况较为复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如果工伤员工没有被评定伤残,且是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那么员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两倍的赔偿金 。这里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工作3年,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工资,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赔偿金就是6个月工资。 其次,如果工伤员工被评定为伤残,赔偿项目就更多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当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于一级至四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27个月、×25个月 、×23个月 、×21个月 ,并且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分别是本人工资的90% 、85% 、80% 、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是本人工资×18个月、×16个月。伤残津贴方面,五级为本人工资×70% ,六级为本人工资×60% ,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于工伤职工离职后,对后续可能产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的补偿。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帮助工伤职工在离职后,重新就业可能面临的困难给予的补偿。 伤残津贴:是对工伤职工因劳动能力下降导致收入减少给予的长期性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