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和单位的劳动合同面临解除,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哪些赔偿?赔偿是怎么计算的?是单位全部赔偿,还是有其他的支付方?想了解具体赔偿的标准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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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不解除劳动关系,但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是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是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是本人工资×21个月。并且还会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津贴是本人工资×90%;二级是本人工资×85%;三级是本人工资×80%;四级是本人工资×75%。这里要注意,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是本人工资×16个月。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要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五级伤残津贴是本人工资×70%,六级是本人工资×60%,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是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是本人工资×11个月,九级是本人工资×9个月,十级是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也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其次,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 相关法律依据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等规定了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有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八条也明确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处理方式。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伤残津贴:是对工伤职工因劳动能力下降导致收入减少的一种长期性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工伤职工后续治疗等费用的补助。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帮助工伤职工重新就业的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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