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和单位打算解除劳动合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补偿金是怎么计算的,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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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通常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首先来说说经济补偿金,它就是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情况,给予的相应经济补偿。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是用人单位因工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若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那么用人单位一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有法定过错行为。 要是工伤职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在很多情况下劳动者都能得到相应补偿,具体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笔补助。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笔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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