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现在打算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也不确定自己符合哪些条件,就想了解一下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到底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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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要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如果是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合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 。不过,要是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5 - 10级的,主动解除合同,从工伤保险角度,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像《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就对此有相关规定。 举例来说,小李在公司工作3年,月工资5000元,因工伤被鉴定为7级伤残后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当地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3万元和2万元,那么他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万元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万元。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员工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根据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标准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费用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工伤职工后续治疗等的费用。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用于帮助工伤职工重新就业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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