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之后如何变更?


夫妻财产约定是夫妻双方就婚前或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当夫妻双方在进行财产约定之后,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约定进行变更时,是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的。 首先,夫妻财产约定变更的前提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这意味着变更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另一方进行变更。因为在法律上,民事行为强调的是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既然原约定是基于双方自愿并以书面形式达成,那么变更也应当遵循这一原则。 其次,变更夫妻财产约定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就如同签订原财产约定一样,新的变更协议也应当详细写明变更的内容,比如哪些财产的归属发生了变化,变化的具体情况等。这样在出现争议时,书面协议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 如果夫妻财产涉及到不动产等需要登记的财产,仅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可能还不够,还需要进行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例如,夫妻约定将原本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变更为双方共有,那么就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将另一方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只有完成了登记手续,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此外,如果夫妻财产约定经过了公证,变更时也建议进行公证变更。公证可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当双方对变更内容进行公证后,公证机构会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使得协议更具有权威性。 最后,如果在变更夫妻财产约定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例如,如果一方认为变更协议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法院会审查相关证据,判断该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总之,夫妻财产约定的变更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一定的程序,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