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务人跑路完全找不到人,该怎么追债?

我把钱借给了一个朋友,现在到了还款期限,他却直接跑路了,完全联系不上人,也不知道他在哪里。我手里有借条,也有转账记录,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把钱追回来啊,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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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讨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债务人跑路完全找不到人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追债。 首先,债权人要保留好相关证据,这是追债的基础。证据包括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以及借款的具体金额、时间等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所以,完整、有效的证据对于追债至关重要。 其次,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当债务人被宣告为失踪人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债权人可以要求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务。 再者,债权人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也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其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法院缺席判决后,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判决,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方式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 此外,债权人也可以尝试通过债务人的亲友等渠道了解其下落和财产线索。但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债权人在追债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和冷静,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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