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怎么申请查对方个人财产?


在离婚时,若想申请查询对方个人财产,以下是详细的说明。首先要明确,申请查询对方财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能做到公平合理,防止一方隐瞒、转移财产,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般来说,有两种常见的途径。一种是通过律师申请调查令。律师调查令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时,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人民法院签发给其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当事人无法自行获取对方财产信息,就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律师持调查令可以到银行、房产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机构查询对方的财产情况。 另一种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需要调查的财产范围和理由。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对方银行存款、股票账户等信息,当事人通常无法自行获取,就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在申请查询对方财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在合理的范围内申请查询。不能随意扩大查询范围,要明确说明需要查询的财产与离婚案件的关联性。二是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线索。例如,如果申请查询对方银行存款,需要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者开户银行等信息,以便法院能够准确地进行查询。三是要遵守法定的程序和期限。申请调查令或者法院调查取证都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并且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