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个体时如何选择核定征收?
在注册个体工商户时选择核定征收,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选择核定征收具有一定的优势。比如,当个体工商户的成本费用核算不准确,但收入能够准确核算时,核定征收可以简化纳税程序,避免因成本核算不清带来的税务风险。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机关负责组织定额的核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一般来说,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都可以申请。
具体的选择流程如下:第一步,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税务登记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定征收的申请,如实填写《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并提供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资料。
第二步,税务机关会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核定。核定方法通常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等。
第三步,税务机关核定定额后,会 将《核定定额通知书》送达个体工商户执行。个体工商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选择了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也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并且,如果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导致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其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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