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奖金计算方式如何选择?


年终奖的个税计算确实存在两种方式: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这两种方式的选择直接影响最终的税负,因此需要根据个人收入情况进行合理选择。 首先,我们来看单独计税方式。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以您的情况为例,年终奖5万元,除以12个月后为4166.67元。根据月度税率表,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因此,年终奖应纳税额为50000×10%-210=4790元。 其次,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方式。这种方式是将年终奖与全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合并,按照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假设您全年工资收入为14.4万元(1.2万元×12个月),加上年终奖5万元,综合所得为19.4万元。根据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因此,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为194000×20%-16920=21880元。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单独计税方式下,年终奖的税负为4790元;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方式下,年终奖的税负为21880元-(144000×20%-16920)=4790元。也就是说,在您的情况下,两种计算方式的税负是相同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单独计税方式存在一定的优惠期限。根据财税〔2018〕164号文的规定,单独计税方式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因此,在2024年之后,年终奖将必须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综上所述,对于您的情况,两种计算方式的税负相同,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方式,以享受当前的优惠政策。但在未来政策调整后,可能需要重新评估计税方式的选择。 此外,建议在做出选择前,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使用税务计算工具进行详细测算,以确保选择最有利的计税方式。同时,也要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动态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税务筹划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