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之后,应该怎么向对方要钱索赔呢?


被人打了想要索赔,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要点进行: 首先,明确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如看病的挂号费、药费、检查费等)、误工费(因受伤不能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护理费(如果需要专人护理产生的费用)、交通费(因就医、复查等产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如果外地就医需要住宿产生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餐饮费用)、必要的营养费(根据医生建议补充营养的费用)等。如果造成残疾,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如果有需要被抚养的人,还可以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还需要康复治疗的,还可以要求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 其次,要及时采取措施。第一时间报警,向警方详细描述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警方会根据情况对打人者进行处理。如果经过医生检查,你受的伤达到轻伤以上级别,打人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此时你可以在提出赔偿要求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打人者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索赔: 一是协商。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通过友好协商、互相谅解,达成和解协议。 二是调解。在相关组织(如公安机关、社区调解委员会等)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且合法的基础上,自主达成协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是诉讼。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纠纷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事实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或裁定。 最后,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要妥善保存所有与事故有关的资料文件,比如医疗报告卡、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收据单和受伤部位的照片等,这些都将作为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