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漏雨物业不管该如何维权?


当房子出现漏雨情况,而物业却不管不顾时,业主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约定,物业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物业有对房屋公共部分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的义务,那么房子漏雨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事,物业就应该负责处理。 当遇到物业不管的情况,业主可以先采取协商的方式。以平和、理性的态度与物业沟通,向他们说明房子漏雨的情况以及给生活带来的不便,要求他们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义务。在沟通时,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如发送函件,并保留好相关凭证,记录好沟通的时间、内容等信息。 如果协商无果,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有权利也有义务监督物业的服务质量。业主可以请求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协商,督促物业尽快解决问题。 若业主委员会的协调也没有起到作用,业主还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行业有监管职责,他们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对物业进行调查和处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此外,业主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物业的不作为给业主造成了损失,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在诉讼过程中,业主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房屋漏雨的照片、与物业沟通的记录、造成损失的相关凭证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总之,当房子漏雨物业不管时,业主应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自己的生活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