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对方全责该如何理赔?


当事故责任对方全责时,理赔的方式如下: 首先是赔偿的责任顺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交强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通俗来讲,交强险就像是一个基础保障,不管谁的责任,只要出了事,先在交强险的额度里赔。商业险就是车主额外买的保险,交强险赔完不够的,再用商业险赔。要是没买商业险,那就只能责任人自己掏腰包了。 然后说说赔偿项目。如果有人身损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要是造成残疾,还得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医疗费就是看病花的钱,得有医院的票据。误工费就是因为受伤不能工作少挣的钱,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算,没固定收入就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要是算不出来就参照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护理费是请人照顾伤者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类似出差的伙食补贴标准。交通费就是看病来回的打车、坐车费用,得有正式票据。残疾赔偿金是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收入水平来确定的。 财产损失方面,车辆维修费用肯定得赔,如果车辆受损严重有贬值损失(得看具体情况),以及事故中其他财产的损失也在赔偿范围内。 理赔流程方面,先由交强险在其规定范围内进行赔偿。要是金额不够弥补损失,就由商业保险公司继续赔偿剩余款项。要是没有购买商业保险或金额超出商业险范围,那就可要求责任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要是对于赔偿存在异议,您可先求助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要是调解失败或调解文书执行受阻,您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是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主要保障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的基本权益,在限额内赔偿。 商业险: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种类多样,常见的有第三者责任险等,用于在交强险赔偿不足时进行补充赔偿。 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