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拒不搬出或者拒不归还钥匙该如何维权?


在租房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拒不搬出或者拒不归还钥匙的情况时有发生,房东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租赁关系是一种基于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当租房合同到期,若没有续签,租赁关系就自然终止。此时,承租人继续占用房屋就没有了合法依据,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无权占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承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当遇到承租人拒不搬出或拒不归还钥匙的情况时,房东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权。第一步,友好协商。房东可以先尝试与承租人进行沟通,明确告知其合同已经到期,要求其尽快搬出并归还钥匙。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如果协商不成,房东可以发送书面通知。可以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向承租人发送书面的《腾房通知》,在通知中明确要求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如7天)搬出房屋并归还钥匙,并告知逾期不搬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同时,要保存好快递单据和通知内容,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 若书面通知后承租人仍不履行义务,房东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向当地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者房地产中介协会等机构申请调解,由这些机构协助双方解决纠纷。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房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房东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租赁合同、书面通知、沟通记录等,以证明租赁关系已经到期,承租人没有合法理由继续占用房屋。法院在审理后,若认定承租人构成无权占有,会判决承租人限期搬出房屋并归还钥匙。如果承租人仍然不执行判决,房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在遇到租房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拒不搬出或拒不归还钥匙的情况时,房东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