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多年前的医疗事故该如何维权?

我遇到了个麻烦事,几年前我在医院治疗,后来发现可能是医疗事故。但当时不太懂,也没追究。现在我想维权,又不知道该从哪下手,不清楚过了这么久还能不能维权,具体该怎么做,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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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多年前的医疗事故维权是一个较为复杂但仍有途径可循的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从时间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从你知道这是医疗事故那天开始计算,在三年内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但要是已经过了三年,并不意味着就完全不能维权了。要是有特殊情况,比如在这期间你一直在与医院协商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维权的具体途径有多种。你可以先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你可以整理好相关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和医院的相关部门沟通,要求他们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另外,还可以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明确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你可以向当地的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医学会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将作为你维权的重要依据。如果以上途径都行不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医疗事故的存在以及你的损害后果,比如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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