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人员出来后如何定性?
我有个亲戚被留置了,现在他被放出来了。我特别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上,留置人员出来后是怎么定性的呢?是代表没事了,还是有其他的情况?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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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是监察机关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所采取的一项限制人身自由的调查措施。留置人员出来后,通常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定性。 第一种情况,如果经过调查,发现被留置人没有违法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那么就会解除留置措施,这种情况下可以说被留置人是清白的,没有违法犯罪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同时,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第二种情况,如果被留置人存在违法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监察机关会根据具体的违法情形,依法作出相应的政务处分决定,比如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就对各类违法情形及相应的处分作出了详细规定。 第三种情况,如果被留置人涉嫌犯罪,监察机关调查终结后,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后续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犯罪事实、证据等进行审判,最终确定其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比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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