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票名称写错了是否能重新改?

我收到一张发票,发现上面的名称写错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能不能直接修改,还是说必须重新开具发票呢?要是能改的话,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和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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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修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发票是非常重要的交易凭证,它记录了交易的关键信息,包括名称等内容。当发票名称写错时,是否能重新修改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相关规定,当发票开具错误时,通常可以直接作废重新开具。这里所说的作废,就是把开错的发票进行无效处理,然后再按照正确的信息重新开具一张新的发票。这种方式适用于当月开具的发票,当月发现名称错误的情况。如果跨月发现发票名称错误,就不能直接作废了,而是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之后再开具正确的发票。红字发票相当于对原错误发票的一种反向操作,用来抵消原发票的影响。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起来相对复杂一些。如果专用发票还没有交付给购买方,或者购买方还没有用于申报抵扣并且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在发票认证期限内可以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然后再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给购买方。 如果购买方已经将专用发票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之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 总之,发票名称写错后,一般不能直接修改,大多是通过作废、开具红字发票等方式来进行纠正,然后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并且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税收法规的规定来操作,以确保发票使用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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