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祸撞到人没骨折该怎么赔偿?

我开车时不小心撞到人了,去医院检查后发现对方没有骨折,但对方要求赔偿。我不太清楚这种没骨折的情况该按照什么标准来赔偿,也不知道具体要赔偿哪些方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赔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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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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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祸中撞到人但对方没有骨折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际造成的损害来确定。首先,赔偿责任的划分是关键,一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方面,即便没有骨折,也可能存在其他损害。通常包括医疗费,这是指为了治疗因车祸导致的伤病而产生的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如果受害人因为受伤耽误了工作,导致收入减少,那么责任人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如果受害人在受伤期间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也应由责任人承担。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此外,还有交通费,即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如果受害人因为车祸遭受了精神损害,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但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在处理赔偿问题时,建议先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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