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撞人后应该怎么赔付?

我开叉车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人了,现在对方要求赔偿,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赔。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应该怎么进行赔付,是赔哪些方面,按什么标准来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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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叉车撞人事件发生后,赔付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赔付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责任的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叉车撞人事故中,如果叉车驾驶者存在过错,比如操作不当、违反安全规定等,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若事故发生在工作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虽然民法典施行后侵权责任法废止,但相关精神延续)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叉车驾驶者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时撞人,通常由其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接下来是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一是医疗费。这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是误工费。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依据上述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是护理费。受害人在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根据该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是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该解释第九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按照该解释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是营养费。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根据该解释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除了上述赔偿项目外,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而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要是不幸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总之,叉车撞人后的赔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计算和赔偿。在处理这类事故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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