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人逃逸后交强险如何赔偿?


在撞伤人逃逸的情况下,交强险的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明确。 首先,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的设立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获得基本的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这意味着,即使肇事司机逃逸,只要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事故,交强险对于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仍需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对于赔偿项目,一般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财产损失赔偿则是对受害人因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坏进行赔偿。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存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这些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撞伤人逃逸并不属于保险公司对财产损失免责的情形,但保险公司在向受害人赔偿后,有权向肇事逃逸的侵权人进行追偿。也就是说,最终这笔赔偿费用可能还是会由肇事逃逸者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