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撞了该怎么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把人撞了,赔偿问题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流程。 首先,要明确赔偿的流程。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同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助伤者,还要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交警会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事故双方的责任。保险公司会对事故损失进行定损。责任划分后,双方可根据责任比例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是指因治疗交通事故所受伤害而产生的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受害人死亡,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各项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作出了详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