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撞到人了该如何赔偿?


当机动车撞到人时,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流程一般如下: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交警会到现场进行勘查、调查,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伤者需要到医院进行治疗,保留好相关的医疗票据、病历等资料。之后,双方可以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赔偿标准通常根据不同的项目和实际情况来确定。例如,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总之,在处理机动车撞人赔偿问题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赔偿的具体内容和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