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胆漏医患纠纷如何进行赔偿?

我在医院做了个手术,术后出现了胆漏情况,现在和医院产生了医患纠纷。我想知道这种胆漏医患纠纷该怎么赔偿,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我需要准备哪些东西来争取合理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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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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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胆漏医患纠纷中,赔偿问题是患者及其家属关注的重点。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赔偿的前提是要确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这就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损害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由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它主要判断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而医疗损害鉴定则更侧重于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 如果经过鉴定确定医院存在过错,那么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1.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2.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赔偿的流程一般是先由医患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整个过程中,患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费票据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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