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车祸对方伤残该怎么赔偿?

我开车出了车祸,对方受了伤并且达到了伤残的程度。我完全懵了,不知道该按照什么标准和流程去赔偿对方。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赔偿都包括哪些方面,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指导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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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祸伤残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出车祸导致对方伤残时,赔偿问题是一个复杂且需要严谨处理的事情,下面将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划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再按照责任比例分担。接下来谈谈赔偿的项目。一般来说,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之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残疾赔偿金是赔偿中的重要一项,它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则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在赔偿流程方面,通常是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确定双方责任比例。然后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之后双方可以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总之,出车祸导致对方伤残的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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