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抚养权判给我了,对方让我写证明其探视权,这合理吗?

法院把孩子抚养权判给我了,但对方要求我写一份证明来确认他的探视权。我不太理解为什么要我写,也担心写了之后会有什么麻烦。我想知道对方这个要求合不合理,我有没有必要写这个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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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视权证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抚养权判给一方后,另一方让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写证明其探视权,从法律角度来看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需要谨慎对待。 首先,探视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意味着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看望孩子,而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有配合的责任。所以,对方要求确认自己的探视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次,写证明确认探视权也有其好处。它可以明确双方关于探视的具体安排,比如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等,避免日后因为这些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通过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对双方都有约束作用,能保障孩子与不直接抚养方的正常相处,也有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 然而,在写证明时,你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项。要确保证明内容合理、公平,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和感受。如果证明内容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或者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你可以拒绝或者与对方协商修改。同时,要避免在证明中做出一些不合理的承诺或让步。 总的来说,对方要求写证明确认探视权是有法律依据的,但你在书写时要谨慎,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保障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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