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护理期间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伤了,现在需要人护理。想了解一下,工伤护理期间具体是怎么赔偿的呢?是有专门的计算方式,还是根据不同情况来定?想知道具体赔偿项目包括什么,标准又是什么,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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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护理期间的赔偿主要涉及医疗相关支出和护理费用两大部分。 首先,医疗相关支出方面,受伤员工在护理期间所需的所有医疗服务、药品购置以及相关的身体检查开支等,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其次,护理费用分不同情况。 一是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如果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若没有专门护工,由家属护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增减收入算,无固定收入以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未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 二是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是指统一筹集、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地区范围。 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这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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