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护理费期限是怎么计算的,工伤期间的护理费又该如何计算?


工伤护理费的计算和期限确定是工伤赔偿中很重要的部分。 首先说工伤期间护理费的计算: 如果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那么护理费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是因为护理人员因为照顾工伤职工耽误了自己工作从而减少了收入,所以要按照实际少挣的钱来计算护理费。比如护理人员月工资8000元,因护理工伤职工请假导致当月少收入3000元,那护理费就是3000元。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要是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或者难以确定其收入状况,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例如当地同等级别护工每天报酬200元,护理了60天,那护理费就是200×60 = 12000元。 再来说工伤护理费期限: 一般情况下,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就是说当受伤职工能够自己照顾自己,比如能自己吃饭、穿衣、上厕所等,就不需要再支付护理费了。 如果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比如一位年轻的工伤职工因伤完全失去自理能力,考虑到其年龄和未来生活,可能确定一个较长的护理期限,但不会超过二十年。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规定的。 另外,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相关概念: 护理依赖程度:指因伤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依赖他人护理的程度。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澡、自我移动这五项。通过对这五项的评估来确定护理依赖程度,进而影响护理费的计算和期限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