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劳动者的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我在工作时受伤了,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想弄清楚工伤误工费到底是怎么算的,按照什么标准赔。还有工伤鉴定要花钱,这钱该我出还是单位出啊?就想详细了解下这两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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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工伤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工伤误工费在法律上叫停工留薪期工资。意思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这段时间,工资福利待遇不能变。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还可以适当延长,不过延长时间也不得超过12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停发原来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啦。要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还需要治疗,那就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劳动者,误工费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也就是误工收入(天/月/年)乘以误工时间。要是无固定收入,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就是误工时间(天)乘以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要是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就按照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即误工时间(天)乘以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再说说工伤鉴定费用。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要是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如果是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要是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先预付。要是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就该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话,鉴定费用就由个人负担。另外,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如果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要是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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