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退医疗期的员工该如何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有几年了,现在生病处于医疗期,却收到公司要辞退我的通知。我很懵也很着急,想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要是不合法,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怎么赔偿我,希望能有个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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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辞退医疗期的员工,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原则上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在医疗期内辞退员工,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工作3年,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工资,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就是6个月工资。这里需要注意,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且,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不过,如果员工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概念: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依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 479号)第2条规定 )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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