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内辞退员工该如何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了几年,最近生病处于医疗期,却收到被辞退的通知。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是按什么标准来算赔偿金额的,想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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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期内辞退员工,通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首先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指出,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在医疗期内辞退员工,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这样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要是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就按一年计算;而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过,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时,就需要以该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准,并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得超过12年。 举个例子,如果员工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金原本是3×5000 =15000元,但因为是违法辞退,所以要支付的赔偿金就是15000×2 = 30000元 。 相关概念: 医疗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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