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隐瞒职工工伤该如何赔偿?
我在单位受了工伤,可单位不仅没给我申报工伤,还想隐瞒这件事。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单位要怎么对我进行赔偿?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希望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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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单位有责任为职工申报工伤。当单位隐瞒职工工伤时,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讲解赔偿相关事宜。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认定和赔偿的正常流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单位隐瞒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一旦认定为工伤,接下来就是赔偿问题。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对工伤保险待遇做了详细规定。比如,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职工因工伤致残,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还可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就全部由单位承担。并且,单位隐瞒工伤的行为导致职工权益受损,职工有权要求单位承担因此造成的额外损失。例如,因单位隐瞒导致工伤认定延迟,使得职工多承担的医疗费用等。职工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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