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金额是如何认定的?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骗了我一笔钱,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诈骗罪的金额是怎么认定的。不同数额的诈骗在法律上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我不清楚这笔钱到底能不能构成诈骗罪,所以想了解一下诈骗罪金额认定的标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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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金额的认定在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中有着明确的标准和方法。首先,咱们得明白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于诈骗罪金额的认定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在认定金额的时候,通常是根据犯罪行为人实际骗取到手的财物金额来计算。如果是通过电信网络诈骗等特殊手段实施诈骗的,可能会有更严格的认定标准。此外,如果诈骗未遂,但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应当定罪处罚。在一些情况下,行为人为实施诈骗活动而支付的费用,如手续费、回扣等,不应从诈骗金额中扣除。而且,如果多次实施诈骗未经处理的,诈骗金额应当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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