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把拆迁房写儿子名字后,父母有权居住吗?

我家拆迁分了房子,父母把房子直接写了我的名字。现在我和父母因为一些生活习惯有矛盾,不想让他们住了,但父母觉得房子是他们的拆迁房,他们有权住。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父母到底有没有权居住在这个房子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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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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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判断父母是否有权居住,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父母将拆迁房登记在儿子名下的行为属于赠与。当赠与行为完成,也就是房产完成过户登记后,房子的所有权就归儿子了。不过,要是父母在赠与时和儿子有相关的约定,比如约定了父母享有居住权,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只要这个居住权合同是合法有效的,父母就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居住在该房屋内。 其次,如果没有关于居住权的约定,从公序良俗和道德层面来讲,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义务就包含为父母提供适宜的居住场所。所以即便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儿子也不能拒绝父母居住。若儿子拒绝父母居住,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以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要求儿子保障自己的居住权益。 综上所述,父母通常是有权居住在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拆迁房里的,具体还需结合是否有居住权约定以及赡养义务履行等实际情况来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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