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房子赠与儿子多年后拆迁,父母是否有权分配?
我爸妈之前把房子赠与我了,都过去好多年了。现在这房子要拆迁,我爸妈突然说他们也要参与拆迁补偿的分配。我不太明白,当初房子都已经给我了,现在拆迁他们还有权来分吗?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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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父母在将房子赠与儿子多年后,对拆迁补偿是否有权分配,关键在于房屋赠与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首先,我们来明确房屋赠与的概念。房屋赠与其实就是房屋所有权人把自己的房子无偿送给别人,并且别人也愿意接受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来说,这种赠与行为要产生法律效力,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比如赠与人得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得能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赠与的房子得是赠与人自己合法拥有的;赠与和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都得是真实的,不能存在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如果父母和儿子之间的房屋赠与办理了合法的过户登记手续,这就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已经正式从父母转移到了儿子名下。从法律意义上讲,此时儿子就是房子的合法所有人。那么在房子拆迁时,拆迁补偿款等权益通常就应该归儿子所有,父母一般是没有权利再进行分配的。 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赠与行为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那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要是儿子出现了上述这些情况,父母就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进而重新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有可能参与拆迁补偿的分配。不过,这里有一个时间限制,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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