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产是否算赠与财产?
我家房子拆迁了,分了新的房产。现在家里人对这拆迁房产的归属有争议,有人觉得这算之前老人赠与的财产,但我不太确定。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拆迁房产到底算不算赠与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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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拆迁房产是否算赠与财产,我们得先弄清楚什么是赠与财产和拆迁房产。赠与财产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接受的这种财产。简单来说,就是一方不要钱把东西给另一方,另一方同意收下。而拆迁房产是因为原有房屋被拆迁,按照拆迁政策得到的新房产。 判断拆迁房产是否为赠与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有赠与的行为和意思表示。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把拆迁房产给受赠人,并且办理了相关的手续,比如签订赠与合同、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等,那这个拆迁房产就算赠与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只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赠与合同,赠与行为就成立。 但要是没有明确的赠与表示,仅仅是家庭成员之间居住在拆迁房产里,不能直接认定为赠与。比如老人的房子拆迁了,子女跟着住进了新的拆迁房,但老人没说把房子给子女,那就不能算赠与。而且,如果是因为拆迁政策,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居住人口等因素分配的房产,通常也不能简单认定为赠与财产,要根据具体的拆迁协议和相关规定来确定房产的归属。所以,判断拆迁房产是否为赠与财产,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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