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房写的父母名字,子女可以继承吗?

我家有套拆迁房,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父母的名字。现在我父母年龄大了,我有点担心以后的继承问题。我想知道,像这种情况,我作为子女是否可以继承这套拆迁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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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上,子女是否能继承写有父母名字的拆迁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继承的基本概念。继承是指当被继承人死亡时,按照法律规定,将其生前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法律制度。这里的拆迁房如果是父母的合法财产,那么就属于可以被继承的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父母生前立有遗嘱,明确指定了该拆迁房的继承人,那么就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也就是说,即使是子女,如果遗嘱中没有将其列为继承人,那子女就不能继承该拆迁房。 要是父母没有留下遗嘱,那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权利继承写有父母名字的拆迁房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拆迁房虽然写的是父母名字,但可能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有债务纠纷等问题。如果存在共有人,那么在继承时只能继承父母所拥有的那部分份额。如果存在债务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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