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子女是否可以继承产权?

我家里有套房子,写的是父母的名字。现在父母年纪大了,我想了解下,等他们百年之后,我作为子女是不是能继承这套房子的产权呢?这里面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是不能继承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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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子女是否可以继承产权,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产权的概念。产权一般就是指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包括对房产、车辆、股权等各类财产的权利。继承则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意愿,将其生前的财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是有权利继承被继承人产权的。比如,父母去世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他们名下的房产等产权,子女是可以继承的。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影响子女继承产权。比如,被继承人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产权留给其他人,而不是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就不能按照法定继承来获得产权。 此外,如果子女存在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也不能继承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若子女有上述行为,就会丧失对产权等遗产的继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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