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的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我父母名下有一些房产和存款,我想了解下以后他们不在了,我作为子女该怎么继承这些财产呢?是直接就归我了,还是需要办什么手续?有哪些规定和流程是我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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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子女继承父母财产通常有两种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也就是父母)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份额进行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其遗产。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到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无论哪种继承方式,在继承父母财产时,通常都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比如,涉及房产继承的,需要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涉及银行存款继承的,需要到银行办理取款等手续。办理这些手续可能需要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嘱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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