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协议上的财产能够继承吗


拆迁安置协议上的财产通常是可以继承的。 首先,我们得明白遗产的概念。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既包括像房子、车子这样的有形财产,也包括像债权这样的财产权利。 拆迁安置协议产生的是一种债权,而债权属于财产权的一种,所以可以作为继承的标的。也就是说,原房屋所有权人的继承人,能凭借有效的继承证明和拆迁补偿协议等相关要件,直接去申请权属登记。 不过,在继承过程中会有一些特殊情况和手续要办。如果涉案房屋是征收和搬迁政策安置得到的保障性住房,当房屋所有者离世时,继承人要先前往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益公证。这是因为公证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可以更好地证明继承人的权利,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办理完公证后,继承人还需要去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这里的土地出让金,简单理解就是为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利而需要向国家缴纳的费用。 最后,继承人要携带一系列文件前往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迁移登记手续。这些文件包括本地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房产证、个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套图(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出具)以及其他登记部门要求的必要法律文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市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房屋附属物价值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这说明拆迁安置涉及的财产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也为继承提供了一定依据。 在遗产继承方式上,有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和法定继承这几种。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了遗嘱,指定了继承人,那就按照遗嘱来继承;遗赠是被继承人生前把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抚养协议是被继承人与扶养人签订协议,由扶养人负责被继承人生养死葬,死后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归扶养人所有;而法定继承是在前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时,按照法律规定的亲属关系远近顺序来继承。在这几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相关概念: 遗产: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债权: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