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全文是怎样的?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主要内容。 首先,该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包括转租)及其监督管理,都适用本办法。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租赁并不在此办法的适用范围内。 其次,对于租赁合同的订立与备案也有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合同中要明确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以及其他约定。并且,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此外,对于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有详细界定。比如,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该办法还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规定。例如,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也会有相应的处罚。比如,出租住房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涵盖了上述各方面的详细规定,为商品房屋租赁市场的规范运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