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老人过世后该怎么继承?


在老人过世后,拆迁房的继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来理解。 首先,继承开始的时间和依据是明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也就是说,当老人去世这个事实发生,继承程序就启动了。 接着,我们来看看继承的方式。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情况。如果老人在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来分配拆迁房。比如,老人在遗嘱里明确表示将拆迁房留给某个子女,那么该子女就有权按照遗嘱继承这套房子。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但都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才能生效。 要是老人没有留下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实际分配中,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在办理拆迁房继承手续时,通常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操作。首先要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资格,然后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之后,继承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机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遗嘱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最后,凭借公证书等相关文件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拆迁房的产权变更到继承人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