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后还能继承吗
家里的老房子面临拆迁,可老人突然离世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屋拆迁后还能不能继承?是直接就能继承,还是有什么特殊规定?很担心自己在这件事上不清楚法律规则而吃亏,所以想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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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后是可以继承的。首先要明白,拆迁补偿款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回收土地并实施房屋拆迁行为后,给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款项,这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拆迁补偿款既然属于合法财产,自然可以继承。 在继承方式上,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或遗赠协议,那就依照遗嘱继承或遗赠的程序办理。例如,老人明确在遗嘱中写明拆迁补偿款由某个子女继承,那就按遗嘱来执行。 要是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比如,老人去世后没有遗嘱,那么其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就可以继承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权益。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没有遗嘱、遗赠协议等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继承遗产。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并分配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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