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测量不符该怎么补偿?
我家房子要拆迁,测量后面积和我自己算的差很多。我很担心这样会影响补偿,想知道遇到拆迁测量不符的情况,到底该怎么进行补偿,有没有明确的标准和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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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测量不符是一个较为常见且会让被拆迁人担忧的问题。下面来详细说明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补偿事宜。 首先,当你发现拆迁测量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时,不要慌张,你有权利提出异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如果测量不符影响到房屋价值评估,就可能影响补偿数额。 当你对测量结果有异议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根据该办法第二十二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即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遇到拆迁测量不符的情况,你要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获得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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