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补偿?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多年了,最近单位突然说要解除和我的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单位应该怎么给我补偿,想知道补偿的标准是什么,依据哪些法律规定,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展开


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补偿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经济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金钱补偿,以弥补员工因失去工作可能面临的损失。赔偿金则是当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员工支付的惩罚性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存在多种情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根据该法第四十七条,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根据第八十七条,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能拿到的补偿会更多。 当遇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员工首先要确定单位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如果觉得单位解除合同不合法,员工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补偿事宜。要是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这些途径,员工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应有的补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