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故意伤害造成轻伤该如何赔偿?

我被人故意伤害致轻伤,现在面临各种费用支出,像医疗费、误工费啥的。我不太清楚对方该怎么赔偿我,是只赔直接的医疗费用,还是其他费用也得赔?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范围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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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情况时,涉及到民事赔偿责任。这里的赔偿主要是指加害方对受害方因伤害行为遭受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 首先,赔偿范围包括多个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在故意伤害轻伤案件中,通常主要涉及前面提到的几项常见费用。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总之,在故意伤害轻伤赔偿问题上,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损失,按照法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来确定赔偿金额。如果双方对赔偿问题存在争议,受害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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