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手术出现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小手术出现医疗事故后的赔偿,是一个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的过程。首先,咱们得明白什么是医疗事故赔偿:它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 赔偿项目一般有这些: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要是结案后确实还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打个比方,如果因为小手术出问题,后续又做了其他治疗,这些新产生的治疗费用就可能属于赔偿范围。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要是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比如说,因为手术事故耽误上班,有稳定工作的就按实际少拿的工资算,没固定工作的就参考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要是家人请假来照顾,家人有工作收入减少的,就按家人减少的收入赔;要是请护工,就按当地护工收费标准赔。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并且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比如来回医院打车的发票等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小手术导致患者残疾,还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要是不幸导致患者死亡,除上述部分费用外,还会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相关法律依据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规定,明确了在医疗事故发生后,患者有权利获得相应合理赔偿。总之,小手术出现医疗事故后,患者要积极收集证据,通过与医院协商、申请调解或者诉讼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