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超期了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身边有朋友遇到工伤认定超期的情况,单位没及时申请,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了解超期后具体的赔偿途径有哪些,赔偿费用由谁承担,能不能得到和正常工伤认定一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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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超期后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分析: 首先,关于申请期限。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其次,分情况看赔偿责任: - 若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超期,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前的工伤赔偿项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若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超期,超过1年认定期限的,无法接受工伤保险赔付补偿。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以用人单位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比如支付所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以及就餐费等相关费用,相关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 总之,工伤认定超期后,劳动者仍有途径争取自身合法权益,但赔偿方式和责任承担主体会因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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