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的宠物伤人该怎么赔偿?


当饲养的宠物伤人时,赔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这就明确了在宠物伤人事件中,饲养人或管理人通常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受害者自身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 关于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受害者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医疗费方面,是指受害者为治疗因宠物伤人导致的伤病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等。这些费用需要有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证明。 护理费是指受害者因受伤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所支出的费用。护理费的计算通常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来确定。 交通费是指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是为了辅助受害者身体恢复而购买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法院通常会根据受害者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误工费是指受害者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误工费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者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者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受害者因宠物伤人导致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如轮椅、假肢等。残疾赔偿金则根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实际处理赔偿问题时,受害者可以先与宠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进行协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受害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损失和宠物伤人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