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重伤该如何赔付?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导致他人重伤,赔偿问题是比较复杂的。首先,咱们得知道都有哪些赔偿项目。 医疗费,就是受害者受伤后去医院看病、治疗所花的费用,这个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赔偿义务人要是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得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而且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要是后续还有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等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要是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就可以和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起要求赔偿。 误工费,简单说就是因为受伤不能工作导致的收入损失。这个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一般是从受伤开始到定残日前一天。 护理费,是照顾受伤者请人帮忙或者家属照顾产生的费用。如果是请护工,就按照护工的收费标准;如果是家属照顾,就按照家属的误工损失来计算。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受害人住院期间吃饭的补助费用,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要是受害人因为这次事故造成了残疾,那赔偿项目就更多了。残疾赔偿金,会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就是为了让残疾人生活方便配置的器具费用,比如轮椅、假肢等,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还有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个是给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的费用。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也对各项赔偿的具体计算方式等做了详细规定。 具体的赔付流程,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来承担。如果车辆还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符合商业险约定的,也可以由商业险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