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缺斤少两如何赔偿?

我去市场买菜,回家一称发现重量少了很多,明显是缺斤少两。我想知道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遇到这种缺斤少两的情况,商家应该怎么赔偿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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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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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缺斤少两”指的是商家实际提供商品的数量或重量低于其所标明的数量或重量,这是一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欺诈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商家存在缺斤少两的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金额。要是这个三倍金额还不到五百块,那商家至少要赔偿五百块。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也对商品计量有相关规定。该法明确,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所以,当消费者遇到商家缺斤少两的情况,不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赔偿,还可以根据《计量法》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在发现商家缺斤少两时,应保留好购物凭证、商品以及能证明缺斤少两的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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