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标侵权未造成损失该如何赔偿?

我发现有商家用了和我商标很像的标识,构成了商标侵权。但目前来看,我的生意并没有因为这个侵权行为受到明显损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要求侵权方赔偿吗?该怎么确定赔偿金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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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即使未造成实际损失,被侵权人仍然有权要求侵权方进行赔偿。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商标侵权的概念。商标侵权就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等行为。这就好比别人拿了你的独家标志去用,影响了你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是处理这类问题的重要依据。 对于赔偿金额的确定,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当商标侵权未造成损失时,也就是难以确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那么就会考虑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这里的利益就是侵权方通过使用侵权商标所赚到的钱。比如,侵权方用了你的商标卖产品,赚了10万元,那么这10万元就可能作为赔偿的参考金额。 如果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也难以确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像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例如,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大,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判较高的赔偿金额。 此外,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律师费、公证费等,也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这是为了保障被侵权人能够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即使未造成实际损失,被侵权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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